我国法律对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采取年龄划线加个案审查的规则。
即:1、年龄达到18周岁,或者年满16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全部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除此之外的,都是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以年龄为标准划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如果有精神方面的障碍,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是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线由“十周岁”修改为“八周岁”;二是以规定的立法技术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进行了重述;三是创设“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的新规则;四是新增“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的规定。另外,由立法过程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拟制制度的体系地位也曾发生过重大变动。《民法总则》一审稿、二审稿及三审稿皆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拟制与未成年人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规定在一个条文中,而《民法总则》最终却将退回到《民法通则》的旧制。也就是可以这样理解,8周岁以下肯定没有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到16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至18周岁,只要是在劳动和工作,有一定的收入,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70岁以后,办理很多事项就要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了。四川中信司法鉴定中心可以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