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死者家属写了谅解书司机还要受刑事责任吗

如果死者家属写了谅解书司机还要受刑事责任吗
2024-12-31 15:38:4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我个人认为:
第一、这个问题很复杂,不能简单说受或不受刑事处罚,需要根据不同情形确定。
第二、《刑法》第二编“分则”的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第133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情形,其中包括“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第三、《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特别程序”的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第277条规定了可以和解的案件类型,其中包括“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的情形。
第四、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不存在逃逸或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当事人可以和解的公诉案件条件,可以经过法定机关和法定程序和解。
第五、关于制作和解协议书的要求,《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特别程序”的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第278条进行了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也就是说,不是死者家属私下写了谅解书就可以的,而是需要司法机关参与,进行审查,经过这样程序写的和解协议书才是有法律效力的。
第六、有了经过司法机关主持制作的和解协议书,会导致肇事司机受到两种结果:一是从宽;二是不起诉;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判决的结果,比实际情况减轻了,或者不经过判决直接让肇事司机回家了。这种情形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特别程序”的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第279条中: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第七、关于这起案件,我还想多说几句与法律无关的话,但是希望对您有帮助或启示:一是交通肇事造成被害人死亡,其亲属是很悲痛的,钱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人安慰,但不能抚平心理创伤,这个时候,肇事者应该用更诚恳的心忏悔并请求原谅,而不能只是为了把这起事故了解而已;第二、能否制作成合法有效的和解协议书、能否获得更轻的处罚或不受处罚,司法机关起着关键作用,这个过程中,应该同司法机关多沟通,已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三是肇事者及其家属一定要汲取教训,一起交通事故让两个家庭蒙受不幸,代价太沉重了,这样的事情不能再发生了,以后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避免事故,享受平安幸福的美好生活。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回答2:

理论上,主责以上+1人死亡,除民事赔偿以外,有刑事责任

实际上,赔偿方面协商达成一致前提下,在事故科签《事故调解书》结案的,案子也就结束了,交警不再移送检察院公诉,也就没有后面的追究刑事责任了。

退一万步讲,即便追究刑事责任,积极赔偿,有谅解书的,法院最多最多判缓刑,实际不坐牢。

除非以下4种情况不得从轻:
1、被告无认罪悔过态度
2、被告不积极赔偿
3、有酒驾、逃逸等等社会危害较重的情节
4、累犯

回答3:

要,大多可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