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只有讨论、修改、颁布《刑事诉讼法》《刑法》等的义务,对于刑事案件那是属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的内部的事情。我国的刑事法规在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和颁布,至今已经多次做了与时俱进的修订,而且历年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院已经根据一些案例特殊性除了许多的解释,应该讲已经适应了我国现在的法治社会环境,所以不可能再会到全国两会去讨论和谈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