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对“不确定性”问题讨论很热烈,我浏览了一下,对“不确定性”本身的概念或定义似仍有许多不同观点,试归纳如下:
(1)不确定性只能是认识层次对客观事物认识判断的不确定,本体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运动发展都是由因果关系确定的,本体层次不存在不确定性问题。
(2)不确定性是本体层次客观事物的普遍属性,包括无序性、随机性、不稳定性等,认识只是人脑对客观事物属性的反映,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映像,不存在不确定性问题。
(3)存在两种不确定性:客观事物的不确定性和主观认识的不确定性。
(4)不确定性体现在认知过程主体对客体认识的不确定,是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属性,体现主体从客体获取信息的多少。
可能还有其他不同观点……….?我觉得,不确定性究竟是本体客观事物自然的属性还是主观认识的属性?可能是深入讨论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下面我把最近在本网站上各位朋友关于不确定性问题发表的观点也归纳与摘录一些,并与上述几种观点对对号,以利展开讨论或争论,不当之处请各位纠正。
陈雨思老师在“什么是不确定性?”一文中,详细的讨论了不确定性问题的方方面面,文中指出:
“如果一个系统在某一时刻的状态和输入一经决定,下一时刻的状态和输出不能明确地唯一决定,这种系统称为非确定性系统。例如城市交通系统、生态系统、气象系统、经济系统等。非确定性系统反映了事物的复杂性、随机性、偶然性、模糊性、灰色性、混沌性等的一面”
“如果根据系统某一时刻的状态与输入能够确定下一时刻的状态或输出的概率分布,就称之为随机系统或概率系统”
由此可见,雨思从系统观点首先也是承认本体客观事物中是存在不确定性的。
但雨思还指出:
“信息就是用来克服不确定性的东西。例如,汶川大地震以后,通讯中断,救援人员无法了解灾区情况,他们对灾区的情况是不确定的,无法展开救援行动。只有恢复通讯,获取了灾区信息,才能消除不确定性,从而有效地展开救援行动。”这里雨思所说的不确定性,显然也是指人对客观事物认识的不确定性。
所以我感觉雨思的观点也属于第三种观点:承认客观不确定性与主观不确定性都存在。雨思在文中还用客观事物运动不对称性和认识参照系的局限性来对两种不确定性作统一解释,值得关注。
李炳铁(hhlibt?)在“不确定性是什么?”及所有贴子都旗帜鲜明地提出:
“不确定性就是主体认识和判断不具备完全条件和不具备完全掌握准确的对象事物属性和规律性的情况下,对对象事物所做出的趋势性和追溯推理性过程和结果的可能性判断,所发生的不准确程度。”
“确定与不确定问题,是认识论的问题,是不可能也不应该扩大到本体论中的”
“是人不能够确定,自然界丝毫没有不确定性”可见,李柄铁是第一观点的首创者和坚持者,我现在好像还没有看到网站上其他朋友完全赞同李柄铁观点的。
邱嘉文在“信息到底是消除那种不确定度的东西呢?”的贴子中,很早就提出:存在“主观的不确定度”和“客观的不确定度”两种“不确定度”的不同理解。但他是从信息作用消除哪一种不确定性的角度提出的问题,从本贴邱的观点看,似属于第4种观点?嘉文是否承认确实存在客观和主观两种不确定性,似不太清楚。
X先生网贴上有以下观点:
“人的认识多样化模糊化,确实是认识论范畴的不确定。但客观事物本身的模糊化(能量弥散分布就模糊),随机多样化,是不是也叫不确定呢?当然也叫。”
“公平起见,不确定性概念,应当既有客观性,也有主观认识性。
由于人的认识能力不成熟,而导致的对客观事物的不清楚或多样性的看法,就属于认识论范畴的不确定。而人的认识能力成熟,所看到的客观事物的模糊性或多样性,就是客观事物本身的不确定。是本体论的不确定。(人的成熟的认识能力是能正确反映客观事物本身的)”
似乎是承认主观与客观两种不确定性都存在,应属于第3种观点?但又比较强调认识能力对不确定性性质的影响?偏重主观不确定性的主导?
我仍然倾向于准确性只存在于客观事物,不存在于主观认识的第2种观点。有两个基本考虑:
第一、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虽然在单一确定的外因作用下,一般有确定的结果,但在多个、不确定的外因作用下可能产生不确定的结果,所以客观世界是确定与不确定的统一,是因果关系和随机变化的统一
第二、主观认识是客观事物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认识、精神、意识、知识信息是与客观物质相对立的,认识只有对客观事物反映的可靠性,正确性、全面性、本质性等,不存在确定性和不确定性问题。
我的这种观点是与李炳铁的观点完全对立的,我确实还没有想得很清楚,暂时树立这个对立面,可能对问题的深入有好处。“主观认识没有不确定性问题”的观点,我在这个网站上似乎也没有看到赞同的,愿与大家共同探讨。
心外无物,心物合一
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