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既然有证据证明了,就不用再强调指认了,所以第2条肯定不适用这类对象。而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应该是在犯罪现场指认的才算,其他的不行。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要先立案,而立案的标准是要有犯罪事实的发生。你未遭受不法侵害就指认某人犯罪,办案部门就轻信你的,就把你指认的人予以拘留,那这个世界不乱套了。是要有犯罪事实的发生。
公安机关有立案标准的规定:对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犯罪人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立案是以事实为根据,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会“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不单要有指证,还要有一定的事实证据。
而且如果证明是诬告的话你会受到处罚的,严重的可能会是诬告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