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工伤,适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产生的费用一般包括:(一)实际发生的费用: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二)如造成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三)如造成死亡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亲属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找他商量,她要是坚决不给可以举报他,
工伤本来就没有误工费啊,这个见工伤保险条例。
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按照你们签订的合同起诉的。
上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