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在日常接待公证咨询时,经常遇到咨询:委托他人为其到民政部门办理单身证明或者未再婚证明的委托书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根据各地民政部门的规定,当事人如果要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或者是未再婚证明,民政部门要求必须本人到民政部门亲自办理。哈尔滨公证处的丁龙公证员认为:申请办理未婚证明委托书公证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人本人亲自到哈尔滨公证处办理。
未婚声明公证资料:
1、未婚声明书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未婚声明书;
2、未再婚声明书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
(3)未再婚声明书;
(4)离婚未再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丧偶未再婚的,提供原结婚证及配偶的死亡证明;
3、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单身证明办理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其他情况提供
A/未婚者: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B/离婚者:还需要提供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予出具证明书的通知》)(法民发〔1991〕10 月24 日文件)
C/丧偶者:还需要提供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丧偶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区出具均可)
D/代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