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所述情况不详仅凭楼主所述,左转往车辆负全责。当该路口绿灯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第51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