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劳动争议除协商一致的外,通常需要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即使劳动仲裁委裁定不予受理或受理后超过审限而未裁判的),而不能直接诉至法院。以上意见供参考。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调一裁两审】是对待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一般模式。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
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
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争议案件,
必须先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只有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4】不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去法院,
法院是不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