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法律效力吗?

2024-12-15 09:53:0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具有法律效率,但是,仲裁委员会不具备终审权,如人民法院的裁定,终审权在上一级人民法院,而仲裁委员会的终审权在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 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义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回答2:

  当然有法律效力。仲裁委员会的生效裁决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回答3:

仲裁裁决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
你说的是商事仲裁还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商事仲裁的话,一裁终决,如果没有法定事由,是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了。

回答4:

有的,与法院判决有相同法律效力,同样支持强制执行,只是不服的话多了一步程序

回答5:

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