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搞关系啊。。。钉子户是白痴才会去做的。我们是在中国,宪法写的很清楚,土地是归国家所有,我们只有使用权,而宪法又是国家根本大法,其余法律都要服从宪法,所以你说什么物权法那些都是屁,你去当钉子户等于是对抗国家,后果咱们就不说了。。。。
所以拆迁原则最好是不最先签,也不要最后签。
有条件搞好关系就搞快点,吃一嘴算一嘴,不要想一口吃个大馍馍
楼下的,我终于知道嘴J是啥意思了。你知识丰富我们乐于接受学习,张个狗嘴在那里说些贬低别人的话是什么意思喃?
还有,拆迁是违法的?哪部法律写了?我们那里拆迁有人还自焚了还不是一样的拆,公检法黑道全部都在那里,都懂的起什么意思。你还去砍人家?我笑而不语。你报警,人家态度好的很,受理了5年以后再来给你办,你去法院?人家喊你找地方先协调,你还给人家压力?谁理你啊,你以为有后台吗?有的话早就给你单独的赔偿了。
谁说搞好关系一定是大官?都是喊生产队的队长来指平方,然后再找拆迁办的来量,他们把尺子拉软一点,几个平方就去了。所以小官有小官的优势。
这要看是不是政府行为了,如果是你做钉子户没什么好处。反之你可以考虑一下做钉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