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前夫不给户口本,可以持有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要求开具个人户籍信息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作为户口本使用。 《婚姻登记条例》中明确规定:办理婚姻登记必须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若双方无法提交户口簿,当事人持身份证到户籍管理机构出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提交此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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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先和前夫协商解决此事:
1,协商不成时,可以带上法院判决书、户口所在的村、社区开具的介绍信等资料;
2,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的工作人员,说明实际情况(户口本及身份证都被扣押),再根据对方的回复处理(能否分户后,再凭户口本换领新的身份证);
3,原则上来说,任何人都不能非法扣押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和他直接要,实在不给就报警
你可以自己去辖区派出所补出来就好了
重新办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