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效期不足六个月,即使还在有效期,也可以申请重新办理。
护照换发的办理条件如下: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护照已过有效期、或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签发签证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等内容变更的。
4、相貌发生较大变化的(需已在户政部门更换身份证)。
5、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补采指纹的。
6、经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其它情况。
换发新护照申请材料:
1、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
2、提交原护照。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护照的,申请人须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4、持外省市公安机关或我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签发护照的人员,符合护照换发条件的,可以异地换发护照。
5、所持普通护照失效,应办理护照失效重新申领,办理手续同护照换发申请。
需要满足规定才可以办理。
有效期不足六个月
空白页无法满足需要
签证期限或在国外居留期限大于护照有效期。
可以挂失,然后再重新办理,重新办理后,之前的护照就会失效。
如果是挂失重新申请,旧护照中的有效签证页则一同失效,如果是护照到期后申请,则在有效期内的签证依旧可以使用。
可以提前更换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