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里摔伤,请问,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

2024-11-01 05:23:3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学生在学校受伤要区别不同的情况,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学生受伤的原因来做不同的区分。

(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在学校因非校外人员的原因受伤,则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学校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2)已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因非校外人员的原因受伤,学校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受伤的学生能提供证据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证明责任在学生一方。

(3)所有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因校外人员的原因而受伤,应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责任。当受害人不能从侵权人处得到赔偿或得不到完全赔偿时,如受害人能证明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过失,则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在界定学生在学校期间时,应采取“门至门”的原则,即学生从进校门到出校门期间参加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也包括在内,如学校或幼儿园有班车接送,则应以班车的门为限,包括上下车的保护。

回答2:

小学生被同学推倒致使右腿骨折,学校该承担责任吗?

回答3:

  【第十条】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回答4:

回答5: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孩子今天在学校摔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