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因为欠债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话会不会在征信记录里有记载?

2024-11-03 21: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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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然,也会有记录,如果恶意逃避执行,就会有不诚实的执行清单,不能买火车票、机票等,不能进行高消费。但没有人认为债务人可以被拘留。债权人没有这样的权利。如果对方无执行能力,则只能在财产找到之前暂停执行,然后恢复执行,但另一方是否有财产线索,需要债权人提供,法院不会主动复审多次,司法资源紧张,根据法院委托对银行信用记录进行检查,而且法院没有那么大的成本可以让很多债权人一直质疑。

扩展资料:

1、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经几百家分支机构历经10年的采集、加工、录入,日常数百名工作人员的优化、维护等辛勤工作,已经拥有了2000多万家中国区域的企业数据库,涉及有价值企业信用信息达亿条,信用信息最远追溯可达8年,建立起了中国最庞大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2、企业信用信息分六大类

分别为政府监管信息、银行信贷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市场反馈信息

。其中政府监管信息包括企业基本资质、质量检查信息、行政许可/认定、行政奖罚信息、商标/专利/著作权信息、人民法院判决;银行信贷信息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评价信息、商业银行信贷评价信息、小额贷款公司及民间借贷评价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包括行业协会(社团组织)评价信息、水、电、气、通讯等公共事业单位评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包括企业财务信息、企业管理体系评估信息;市场反馈信息(包括消费者、交易对方、合作伙伴、员工等不同身份的实名评价信息)。如上图。
3、千万级企业数据库及毫秒级关键字检索

企业数据库中收录了国内90%以上的企业,及国外一些大型企业,企业数据库的数量达到千万级,而由于使用了最先进的检索技术,在系统中搜索企业的时间可以缩短到毫秒级,使得用户拥有很好的搜索体验。

4、信息采集渠道[2] 

企业信用档案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的数据,每条数据都保留原始发文的记录,为事后备查、企业质疑留下真实可靠的资料。

5、纠错功能

每条信用档案的真实性都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发现有出入的档案,可登录系统提交修改申请,工作人员每天都会及时处理。

6、信用维权功能

企业登录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可提交有价值的企业信用信息申请增加自己信用档案,经征信人员的核实,均可收录到信用档案。这也是信用档案不断完善的一个有效机制。

7、识别、区分停止、吊销、注销企业

后台管理系统中,工作人员可维护企业数据库中的企业数据,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没有认领的企业进行删除、修改基本资料等操作,当然这是有严格的权限控制的。已经注册或认领的企业,只能自行修改基本信息,工作人员有权对该信息进行检查、监督等。

8、守信企业与失信商家明显区分

智能识别引擎会自动准确的分析每条企业信用档案,一旦发现企业在近一年中有被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的产品,那该企业将会被系统自动识别为质量失信企业,反之为守信企业。智能识别引擎为用户提供了了解企业的第一入手点。

9、实时评论与事后监督[3]
网民可对企业发表评论,可褒奖或者投诉相关的企业,在投诉方面,为了更好的集中数据,又对各种投诉进行了细分,如“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售后服务”、“霸王条款”、“广告虚假”、“诈骗”、“侵权”、“环保”、“偷税漏税”、“劳资纠纷”、“民间借贷”等,成为企业管理和运营的镜鉴。
评论管理系统使得企业能够回复网民的评论,网民也可以对企业的最终回复表示满意或不满意。最终结贴的评论都会最终纳入到企业的信用档案中去,作为企业的市场反馈档案而永久保存。

参考资料:征信_百度百科

回答2:

当然会有记录,若恶意逃避执行,会上失信执行人名单,不能购买火车票、机票等等,不能进行高消费。但是没有说可以把债务人拘留的说法,债权人并无此权利。若对方无履行能力,只可以中止执行,待发现有财产,再恢复执行,但对方是否有财产的线索,需要债权人提供,法院不会主动多次审查,司法资源紧张,银行查信用记录要根据法院的委托,而法院是没有那么多成本可以为那么多债权人一直查询的。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最高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

第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拓展资料:

良好的征信记录对个人最大的好处就是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一般而言,为保证收回贷款,银行只有在您提供了充足的抵押品后才可能给您贷款。如果您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就可能使银行相信您会按时还款,即使您无法提供物质抵押品,银行也会给您贷款。因此,良好的信用记录如同“信誉抵押品”,帮助您获得银行贷款。

另外,良好的征信记录可使您获得优惠的金融服务,银行在贷款规模、期限和利率上会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优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信用记录

回答3:

当然会有记录,若恶意逃避执行,会上失信执行人名单,不能购买火车票、机票等等,不能进行高消费。但是没有说可以把债务人拘留的说法,债权人并无此权利。若对方无履行能力,只可以中止执行,待发现有财产,再恢复执行,但对方是否有财产的线索,需要债权人提供,法院不会主动多次审查,司法资源紧张,银行查信用记录要根据法院的委托,而法院是没有那么多成本可以为那么多债权人一直查询的。

回答4:

对方因为欠债被法院强制执行在征信里面会有不良的记录。

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拘留15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