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受伤7日后死亡是否追究肇事者责任

2024-12-31 05: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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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仍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你说的7日是公安部的一个规定,7天后死亡只是不占死亡指标,并不影响被追究刑事责任,我最近处理的一个案子就是这样,伤者事故后十天死亡,仍然被追究交通肇事罪,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统计暂行规定》第八条,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于事故发生7天以后死亡的,不列入死亡人数统计范围。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因为区别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肇事者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而不是在事故发生时是如何统计的。事故的受伤者7天后死亡的,应依法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赔说来回答

这是个有争议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辅助器材器具、交通费、鉴定费等等费用。

其中,在交强险范围先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按照双方事故责任进行分摊。

请采纳~~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