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两套房子,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严格意义上讲是平均分配的。基本上是获得房产价值高的一方补偿另一获得房产价值低的一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婚前或者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进行约定,应该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因此这两套房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对这两套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分割。可以一人一套,由拥有价值较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两人都想要价值较大的房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竞价,房产归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
律师:您好。咨询一下,我哥家有两个孩子,女孩8岁,男孩1岁,我父母多年来给他们照顾孩子,给他们出生活费,在一起生活。因她对老人骂骂咧咧,指桑骂槐,矛盾不少。对此我哥也和他吵过,但都是以和为贵,并没有影响二人关系。最近几年来,我嫂子没工作,但白天经常外出,甚至夜不归宿。接听电话都是躲进小屋,说上一个小时,我有是过去一下看望父母,她也是如此,几乎到午饭或晚饭时间她准有饭局。我一直怀疑她有外遇,但毕竟没有亲自看到什么,家人也都不往坏处想。直到最近她提出离婚,并且想两个孩子都要,我哥家两套房产,每人名下一套,我嫂子名下的有40万贷款未还。烦请律师帮助分析一下,法律上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