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们的实用新型是否完全覆盖你的专利保护范围。也即他们的发明在本质是是否依赖于你的专利。
法律规定:他方发明的技术方案同你发明的技术方案存在本质区别的,则不构成侵权。
当然,这个就必须从技术上来论证了,要看专利行政部门怎么来认定,你也需要提出有利于你的证据,我这个科技白痴是搞不懂的。
如果是完全覆盖,则是侵权了。部分依赖的,对该部分侵权。完全不相干的,不构成侵权。
第二:你对第一次那个专利进行改造是否属于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认定问题仍然交由专利局来看。
专利是个相当技术的东西,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一些需要专业知识才能判断的问题,我这个光搞法律的是没办法认定的,需要一些科技牛人才能搞定,或者你自己拿出有力证据。
希望你申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