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人口普查有大批的外地户口可以迁入上海”这是个谣传。外来配偶(外来媳妇)落户上海,现在适用的还是去年市府颁布的《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需要结婚满10年且外来配偶年满35周岁(对于居住面积已无要求):二、 关于夫妻投靠(一)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