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农民合同制工人”是指从农民中招用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包括从农民中招用的定期轮换工(统称农民工)。定期轮换工也被称为农民轮换工,是从农村招用的不转户口、不改变农民身份,定期轮换做工务农的劳动合同制工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