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前教育的目标: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技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正确应用感官和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其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动手能力,发展智力;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的情感,培养诚实、勇敢、好问、有爱、爱惜公物、不怕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萌发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欣赏美的情趣。——《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