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所说情况看,你父亲应负主要责任。因有交强险,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理赔。
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1、此案是否有交警参与处理?有的话,等交警队的事故认定;
2、关于女的伤势,等医院诊断结果,注意费用中哪些是无关的;
3、通知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应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注意通知和保留证据;
建议先报警,要求交警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赔偿要有依据对方应有医疗部门的伤残鉴定和需赔偿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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