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网友的这种说法来源于一个传说:宋代大才子苏轼参加科举考试,写了一篇文章,惊艳了所有考官。结果,就在大家一致认为应该给他“状元”的时候,主考官欧阳修出面了。他说这篇文章可能是他的弟子曾巩写的,如果这是那样,他要避讳。所以就将苏轼的这篇文章改成了第二名“榜眼”。由此,苏轼苏东坡,这位北宋第一的大才子,竟与状元失之交臂,令人唏嘘命运捉弄!
这个传说流传极广,甚至几乎所有的介绍苏轼的书中都这么说。真是这样么?真是因为欧阳修的忌讳让苏轼与状元失之交臂?
大乌龙事件揭秘再次重申一下,整件事是一件大乌龙!首先介绍一下,北宋开始对卷子采用“糊名法”,就是判卷时把考生的姓名糊住,以免考官与考生是熟人,因而照顾,有失公允——这种那个方法经由宋朝发明,流传千年,漂洋过海,时至今日已经成为全球通例,为考试的公正严明做出巨大贡献!
而传闻中欧阳修会“猜错”,联想此法,倒是读者觉得真实可靠!
但是,整件事仍然是乌龙!整件事是怎么回事呢?
那就得从北宋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说起了。那年,年仅二十一岁的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举办的汴梁的会试——注意,是会试——这次考试,苏轼一出场就轰动了整个汴梁,这倒不是因为他显示出了很有才华,而是这一次,他是父子三人同时考试:父亲苏洵、苏轼与十九岁的苏辙!而当时的主考官,就是文坛领袖欧阳修。
大才子苏轼果然不负众望,一篇策论《刑赏忠厚之至论》,一下子把主考官欧阳修和副主考梅尧臣震住了!当时的欧阳修正在锐意改革北宋文风,这篇文章以其清新洒脱的文风迎合了二位考官的胃口!
但当梅尧臣提议将这篇文章定为会试第一名的时候,欧阳修拒绝了!原来,欧阳修的弟子曾巩也参加了这场考试。欧阳修怀疑这篇文章为曾巩所作,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这就是整件事的真实本末!另外一件与这篇文章有关的传闻是,苏轼在文中写道:“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欧、梅二公自诩博极古今,却不知这几句话的出处。等到苏轼谒谢,便问苏轼,苏轼答道:“何必知道出处!”承认是自己编的!由此传下了苏轼编典故的美谈!
他说这篇文章可能是他的弟子曾巩写的,他要避讳。所以就将苏轼的这篇文章改成了第二名“榜眼”。
因为说他这篇文章可能是他的弟子曾巩写的,如果这是那样,他要避讳。
那是因为欧阳修的忌讳让苏轼与状元失之交臂
这篇文章可能是他的弟子曾巩写的,如果真是那样他要避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