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报考中的回避关系

2024-11-22 09: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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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现行的人事回避制度是:与单位领导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者,不得被招聘担任本单位领导人员的秘书及人事、财务、审计、监察等岗位的职务。 所以,在你报考公务员的时候,“回避关系”一栏,你如果与所报考单位的领导人有以上关系者,又选择本单位领导人员的秘书及人事、财务、审计、监察等岗位的职务时,你是不能报考的。因此,这一栏,在没有以上关系的情况下,一般填写“无”就行了。

回答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回答3:

公务员面试中应该回避的亲属关系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