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和女儿判给男方那么女方的财产百年之后,女儿有权利分割女方财产吗?

2024-11-23 23: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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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那是肯定的。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父母也可以把财产赠与给子女。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女儿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虽然在父母离婚后,女儿判给了男方,但女儿与女方的血缘关系小忙,并不因父母离婚而灭失,仍然是女方的女儿。
因此,女方百年后,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女方的遗产。

回答2:

那是肯定的。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女儿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虽然在父母离婚后,女儿判给了男方,但女儿与女方的血缘关系小忙,并不因父母离婚而灭失,仍然是女方的女儿。
因此,女方百年后,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女方的遗产。

回答3:

肯定可以呀!
不管是否离婚,是否在一起生活,女儿始终是女方的女儿,是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分割妈妈的财产的。

回答4:

可以的,因为你的第一继承人就是自己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