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在不知情下法人让签字退出股东身份,只要合伙人不签就可以。签了就是同意了。
你签了字,又说不知情,说不过理去。
所以,签字是负有法律责任的。
合伙人在不知情下法人让签字退出股东身份,法人是有法律责任的,应该要经过股东大会决定并通知本人。
1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面以公司的名义借钱,签合同,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
2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活动,按公司章程和制度规定进行,一般不需要经过股东同意。如果章程规定,某项事务要经过股东会同意,在开展这类活动时,才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同意。
股东对公司的责任是足额出资。只有出资不足,才要承担责任。
1 现在的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对外承担责任以公司注册资金为限,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
2如果股东投资没有达到注册资金,就要对其不足部分承担补全的责任,这种责任,与法人代表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面以公司的名义借钱,签合同无关.
让你签字时,你就应该认真阅读文件内容,你只要签字了,就要为自己的签字负责,到时你说不知内容签字法院也不会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