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又遇到令自己心动的人,该怎么办?

2024-11-24 11: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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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老王已经结婚,但在2007年他遇到了阿蓉。老王动心了,他认定阿蓉才是那个值得和自己相伴一生的人。经过百般伦理道德的纠结,老王最终选择了爱情。在做出这一决定之后,老王可谓破釜沉舟,他毅然选择了与发妻离婚,把家里的房子卖掉,并把钱都交到了阿蓉手上,两个人准备共同营造新的幸福生活。

故事讲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老王太不负责任。“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一个已婚的男人再对别的女人动心就是出轨,是对家庭不负责任的表现。我相信也有很多比较感性的人认为老王做的没错,爱情至上,为了爱情可以牺牲一切。看官别急,故事还没讲完。

就在老王满心欢喜的准备迎接幸福的时候,却愕然发现阿蓉偷偷和另一个男子张某去登记结婚了,并且拿着老王给的钱买了房子。老王傻了,他不敢相信阿蓉对自己的感情竟然是虚伪的,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老王怒火中烧,带着凶器潜入新房子里,将阿蓉毁容,并把斧头砍向张某的脑袋。

故事到这里再停顿一下,每年到情人节都会有一些捉奸打小三的视频出来,观众则清一色的表示打的好。阿蓉和老王虽然还没有结婚,但这种感情欺骗似乎比出轨更伤人心。那么老王做的对吗?他应不应该报复这两个人呢?故事还有后续......

当警察赶到时,斧子还嵌在张某头上,现场惨不忍睹,不过经过及时救助,张某脱离了生命危险。在外潜逃的老王得知张某没死,于2009年实施了第二次预谋杀害。他再次潜入阿蓉家中,把煤气罐从厨房拖出来放到沙发上,然后把沙发点燃后离去。他设想的是沙发着火后势必会引燃煤气罐,从而制造一起意外爆炸事故,可是老天没随了老王的心愿,张某极其家人及时发现把火扑灭了。

讲到这里,似乎老王做的有些过分了,这是一定要把人置之死地啊。但凡故事总要有个结局,咱们就把老王后面的经历补齐。这次谋杀未遂后老王开始了潜逃生涯,先后辗转于河南、甘肃、宁夏等地,后来到河北邯郸市开了一家肉铺,买卖做的并不好,于是动了偷盗的歪心思。2017年9月份,峰峰矿区有群众报警说电动三轮车的四块电瓶被偷了,后来经过反复排查,警察于前两天锁定了这个偷盗者就是老王。

而此时的老王早已改名换姓,被抓以后迅速坦白并愿意接受处罚,这有点反常。当警察问及他的家庭住址和家庭成员等详细情况时,老王闪烁其词,通过查询老王的身份证号警察发现他的身份证是假的,这个身份证号对应的人和老王有些相像,但绝不是同一个人。警察于是到老王的住所搜查,竟然发现被窝里藏着一把砍刀和一把斧头,另外还在屋里发现弹珠枪、匕首、头套、石灰粉等物。回去后经过十几个小时的审讯,老王终于承认他就是十年前把阿蓉毁容的那个逃犯。而且这十年里老王的日子并不好过,每天睡觉都要抱着冰冷砍刀和斧子。想不到潜逃十年安然无恙,偷了几块电瓶竟然把自己揪出来了,不得不佩服邯郸警察蜀黍的细心。

故事到这里就讲完了,今年一月初老王已经被移交回三门峡当地处置。整个事件当中,老王从一开始就是错的,他被阿蓉的美貌冲昏了头脑,在没有完全了解她是个什么人的前提下就贸然离婚。后来的报复从情感上似乎可以理解,但是屡次作案且下手狠毒就是明显的犯罪行为了。其实他得知被骗的时候就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虽然不一定能挽回逝去的婚姻,但是钱是有可能找回来的,我只能说有可能。

但是阿蓉呢?从这个事件上来看她是个受害者,她应不应该为这个悲剧的发生承担一定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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