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是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的一员,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回族人中居全国人口的第三位,在全国各地广泛分布着。他们居住的特点是大分散,小聚居,主要分布在宁夏、甘肃、青海、陕西、新疆、云南等省区。
回族是一个年轻的民族,从形成至今仅有700多年的历史。回族的先民最早可上溯到唐宋时期泛海东来经商的波斯人、阿拉伯人。元代时,蒙古帝国率军西征中亚地区,大批当地回回人随元军进入中国,落籍在华夏大地。
元朝末年,中国的回回已有雏形,明朝初期,回族作为稳定的民族共同体的回回民族开始形成,当时称为“回回”或“回民”,这个称谓已作为这一新形成民族的族称。回族来源有军士、商人、工匠和学术界人士,他们中的一部分已通过婚姻吸收了当地的汉族及其他民族成分,子孙繁衍了数代。他们全部信仰伊斯兰教,在宗教活动时使用阿拉伯和波斯语,在日常商务交往及生活中更多的使用汉语,其文化是一种复杂的综合体,是我国悠久的文化传统与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融合,他们已形成了“大分散、小集中”的状况,多居住于交通沿线及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约三分之一的人在城镇,三分之二的人在农村,农业、商业、手工业是他们的传统,他们“上马能作战,下田能耕作,入市能经商”。
一、回族文化的特点
文化是时代精神的客观表现,又是民族精神的客观表现。只要在世界上存在有民族,那么,文化就必然要带有民族的传统和特色。不体现民族精神的文化,没有民族传统特色的文化是没有根基和生命力的。
回族文化与所有的文化一样,为一种历史的积淀,包括了信仰体系、社会意识、语言文字、科学文化成就等非常广泛的内容。从回族文化的形成可以将其特点归纳为三大方面的内容:多元文化性、宗教性及民族性。
(一)回族文化的多元性
回族文化是一种多元文化,从来源上看,它的主要成份是从国外传入的,是世界伊斯兰文化的一个部分,充分体现出了伊斯兰文化的广泛内容及与多种文化元素间的关联性;二是从形成上看,它是中国民族化的产物,与中国文化紧密相联,无法分开。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中最年轻的宗教,它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重大的社会文化现象。伊斯兰教“万物非主,唯有安拉”、“天下穆民皆兄弟”、反对高利贷,提倡买卖公平、扶弱济贫等一系列符合民心的改良主张,不仅激发了阿拉伯下层人民的热情,博得了普遍拥护,而且还为联合阿拉伯各氏族部落、建立统一国家、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奠定了政治和思想基础。伊斯兰教通过种种仪式和教规,仅半个世纪就把原来崇拜多神教的不同氏族部落的人,统一在信奉“安拉”的独一无二的社会秩序中,构成了伊斯兰文化的宗教体系。随着开放型的阿拉伯人的对外交往和商贸的延伸和发展,伊斯兰教仅在200年中,由地区性宗教发展为跨亚、非、欧三大洲的世界性宗教,伊斯兰文化的种子由中东播撒到中亚、印度及中国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族之中,并在不断吸取当地原住民族传统文化和社会习俗的过程中,形成了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也称阿拉伯—穆斯林文化),伊斯兰教的根基因此越来越深,枝叶越来越繁茂,成为被传入地区和民族的一种新的宗教信仰、文化体系及生活方式。而阿拉伯—伊斯兰文化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复合体,“由三种文化源流汇合而成:一是阿拉伯人的固有文化;一是伊斯兰教文化;一是波斯、印度、希腊、罗马等外族的文化。”(注:参见马坚译:《阿拉伯简史》,商务印书馆,1973年出版,第7页。)由此可见,伊斯兰文化是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在长期的信仰活动及生产、生活实践中,以《古兰经》和圣训为行为指南,以阿拉伯文化和波斯文化为基本元素,并吸收其它国家和文化、宗教思想而形成的一种被普遍承认、推崇及效法的社会规范、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的综合体。伊斯兰文化的内容之广泛,不仅包括了政治、哲学、法律、宗教、经济、文学、教育、道德伦理等方面的理论,还包括了语言、自然科学、医学、民俗学等精神及物质文化众多方面的内容,是被世界公认的博大精深的文化体系,其中有许多实用科学的组成部分。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穆斯林在许多领域都曾处于领先地位,曾分别达到过当时世界的高水平。
伊斯兰文化包括了宗教及世俗二大部分文化,由于其世俗性,所以在阿拉伯国家中人人皆知,人人皆信,在回族这一由伊斯兰教传播形成的民族共同体中也保留了这一鲜明的特征,也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他们信仰的《古兰经》,不仅是宗教经典、法律规范,同时也是文化精华和一部耐人寻味的文学著作,所以,回族从《古兰经》中接受了文化传播,吸收文化源泉,增加了文化营养。
构成回族文化的另一大组成部分则是中国传统文化这一更大的整合体。中国文化学大师梁漱溟将中国文化作了精辟的浓缩和概括:“一、中国文化独自创发,慢慢形成,非从他受。反之,日本文化、美国文化等,即多从他受也。二、中国文化自具特征,自成体系,与其他文化差异较大……。三、历史上与中国文化若先若后之古代文化,如埃及、巴比伦、印度、波斯、希腊等,或已夭折,或已转易,或失其自主之民族生命。唯中国能以其自创之文化绵永其独立之民族生命,至于今日岿然独存。四、从中国已往历史征之,其文化上同化他人之力最为伟大。对于外来文化,亦能包容吸收,而初不为其动摇变更。五、由其伟大的同化力,故能吸收若干邻邦外族,而融成后来之广大中华民族。此谓中国文化非唯时间绵延最久,抑空间上之拓大亦不可及。六、中国文化在其绵长之寿命中,后一大段(后二千余年)殆不复有何改变与进步,明显示其自身内部具有高度之妥当性调和性,已臻于文化成熟之境者。七、中国文化放射于四周之影响,既远且大……”(注: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学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第2-3页。)
中国传统文化由此可见也是一种杂合型的文化。回族文化这种亚文化就来源看,是从国外移植、输入的,但它作为中国民族文化的表现形式,其形成和发展是中国封建社会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中国具有代表性的穆斯林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直接和间接反映。从中国文化发展的连续性看,回族文化既包含着对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某些有价值成果的改造和吸收,又融合、选择了汉民族固有的本土文化和社会习俗。因此,它又和中国文化有一脉相承的关系。中国伊斯兰文化是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与中国儒家文化结合的产物,回族文化则是其主要的成份和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