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内可以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一、凭居住证可以办理哪些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和“其他”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二、申请人办证所需材料(均需要取得居住证为前提):
1. 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申请表可自行打印或到出入境办理时打印。
2 . 申请人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1张。
3 . 申请人的有效期一年内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4 .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户口本(未领取身份证的未成年人)。
5 . 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单位意见(仅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此材料)。
6 . 监护证明(出生证或户口本等),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
7 . 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
8 . 监护人委托书(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未满16周岁且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申请人需提供。
9 . 陪同人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且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申请人需提供。
三、办理护照、通行证需要多长时间:
申请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代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将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广东省内必须有居住地的居住证才可以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有关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6-04-01 公安部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措施。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申请。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有广东省内任一城市的居住证,则允许在该地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