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税收政策针对性问题是什么

2024-12-30 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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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我国第三产业税负偏重,产业发展受到限制
我国第三产业涉及的主要税种为营业税,并辅以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等,第三产业税负偏重,制约着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2001年到2010年,我国第三产业贡献的税收收入逐年增加,从2011年的6407.2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7631.5亿元,占三次产业贡献的总税收收入比例从42.97%增加到48.62%,如表2。同期第三产业的GDP增加了2.9倍,占GDP总量的比例从2011年的40.45%增加到2010年的43.4%。两者相比较,第三产业贡献的税收收入增长明显快于同期的第三产业GDP增加值,表现为税收负担加重,年均提高0.73个百分点。再分析我国同期的宏观数据,10年来GPD增加了2.63倍,税收收入增加了3.78倍,宏观税负从2001年的13.95%逐年上升至2010年的18.39%,年均提高约0.4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第三产业无论是整体的税负水平,还是税负提升速度,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10年间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大幅增加,即有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税基拓宽的原因,也有重复征税、税率偏高的原因。而第三产业中有许多行业,如教育、卫生、体育等,是不缴或者少缴营业税的,若扣除这部分产值,其余行业的税负水平会大大高于测量值。
重复征税是第三产业税负过重的重要原因。我们首先分析营业税的重复征税问题。我国服务业不能享受进项抵扣,服务业在购买制造业产品作为中间投入品时,其支付的制造业产品价格中包含的增值税无法抵扣。除此之外,服务业本身销售商品的活动仍然需要交纳增值税。这样,交纳的营业税和直接间接交纳的增值税就形成了重复征税。如某演艺企业在提供演艺项目(不含经纪业务)同时,向消费者出售衍生商品,可定义为混合销售的营业税纳税人。假设该演艺企业的成本只有演艺设备成本和外购衍生商品成本,分别由甲、乙两个企业提供。某月,该企业实现销售额A万元,分别购入演艺设备B万元和衍生商品C万元,则该演艺企业本月应缴营业税为A×3%(万元),甲、乙企业分别应缴增值税B×17%(万元)、C×17%(万元)。可见,该演艺企业以营业税形式,重复缴纳了甲、乙企业已经缴纳的(A+B)×17%(万元)的增值税款,其根源在于“总额计税”,即在计算营业税和增值税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或扣除已购货物和服务的成本。
接下来分析增值税的重复征税问题,主要有三点。一是进项税额抵扣不完整。2009年我国部分地区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允许新增设备中的进项税额抵扣,这部分仅占整个固定资产投资的1/4,占3/4的厂房等固定资产仍未有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政策。二是抵扣链条中断。第三产业中大部分行业征收营业税,这样一来环环抵扣的增值税链条发生断裂,使得如物流业、建筑业等物质消耗额较大的行业面临较重的重复征税问题。三是混合销售问题,在上文已经做过了分析。
2、相关税收政策缺位,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我国缺乏完善的资源环境税制,使得“工业经济”发展成本低于其他产业,依靠资源能源大量投入和较低的环境破坏成本,第二产业粗放式地快速发展,占GDP的比例始终居高不下。在资源税制方面,经过数次改革,仍然存在以下问题:(1)征收范围狭窄。目前资源税仅限于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尚未覆盖到森林、海洋、水等资源;(2)资源税率较低,未施行分档计税。较低的资源税率难以将资源开采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不利于节制过量开采和破坏性开采。未按照资源稀缺程度和开采回采率的差别施行分档计税,不利于反映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鼓励企业与个人提高综合开采率、资源利用率,造成了盲目开采、“吃肥丢瘦”、伴生矿床被浪费掉等问题;(3)资源税“从价计征”覆盖范围不足。从我国的能源结构来看,约70%来自煤炭,约20%来自石油天然气。2010年开始的资源税改革,仅对新疆等西部12省区开采的石油天然气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占我国能源结构核心地位的煤炭资源税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在环境税制方面,目前我国并没有以保护环境和矫正外部性为目的的独立环境税,而是采用“融入性”环境税制,把环保的税收措施分散在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中。由于各税种功能及侧重点不同,税收的环保效果被大大弱化。另外,这种做法使税制变得复杂,增加税收征管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