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小规模向一般纳税人开具3%增值税专票,合同上要求11%专票,未缴纳的8%税率怎么办?

未缴纳的8%税率由施工方补偿给建设单位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2024-11-25 21:33:02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对方应该不接收、也不支付工程款。补偿给对方8%更是行不通。
可以撤回3%的票、作废或冲红,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