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执业区域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抚养协议是可以进行公证的。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抚养权公证需要的资料:1、协议人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2、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3、子女的身份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等;4、非婚生子女的,需提供亲子鉴定报告;5、协议文本(可由公证处代写);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一) 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二) 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三) 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四) 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不需要办理什么公证,变更抚养权是为孩子生活的更好,夫妻离婚,孩子仍是夫妻双方的孩子。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变更抚养权协议不需要公证。但公证可以让变更抚养权协议更有法律效力。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即可无需到公证处公证,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解决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最好是法院出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