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一般八句,分首联,颔联,颈联,尾联,其中中间两联要(对仗),另外偶数句要(押韵)。
律诗发源于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讲究声律、对偶的新体诗,至初唐就开始出现广义五律,武周年代沈佺期、宋之问定型狭义七律,其成熟于中晚唐时期。律诗要求诗句字数整齐划一,每首分别为五言、七言句,简称五律、七律。通常的律诗规定每首8句。超过8句 ,即10句以上的 ,则称排律或长律。通常以8句完篇的律诗,每2句成一联,计四联,习惯上称第一联为破题(首联),第二联为颔联、第三联为颈联、第四联为结句(尾联)。每首的二、三两联(即颔联、颈联)的上下句习惯是对仗句。排律除首尾两联不对外,中间各联必须上下句对仗。律诗要求全首通押一韵,律诗通常押平声韵;第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广义律诗允许失粘,狭义律诗不允许失粘。有“仄起”与“平起”两式。另外,律诗的格律要求也适用于绝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