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不用重新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因此,户口迁移后,公安机关会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不需要办理新证。
结婚后户口迁到男方了,如户籍是跨市、县迁移,由于户籍地址变更,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同一市、县内的迁移,可以不重新办理身份证,但是最好重新办理身份证,以免由于户籍地址与身份证地址不一致,影响日后的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如果在有效期内,可以不办
但是如果涉及更换的时候最好重新办理
毕竟有些时候更换新的身份证,也是一个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