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店铺老板说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000,我做了18天不做了,给老板说我不做了的她没有答应,第三天

2024-12-17 03:39:4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当然应该拿回来了,那是你应得的报仇,你不知道现在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约定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但是员工可以单方面无理由辞工,而且工资照约定好的工资领取,如果老板不给你可以报警投诉。希望能帮到你

回答2:

你们都没有签劳动合同,他怎么违反

回答3:

工资肯定可以拿到。但是因为你没有经过正规的手续,所以可能拿不回全部应得的,具体可以去劳动局询问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