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筹协议书
认筹编号:
甲方:
客户(乙方)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客户(乙方)自愿交纳房屋认购金, 。甲乙双方公平自愿的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在签订本《认筹协议书》之前已认真阅读其中内容,愿意在享受购房优惠的情况下,受《认筹协议书》条款的制约;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 10000 元,作为购买xxx房子的意向金,开盘选房当天可享受 15000 元购房优惠;
三、乙方自签订《认筹协议》之日起,即成为xxx楼盘的购房意向客户,享受交纳 10000元购房意向金,开盘选房当天可享受 15000 元购房优惠;如开盘当天选房成功,购房意向自动转为购房款;如开盘当天未选中房源,则参考本《认筹协议书》第七条条款。 四、本《认筹协议书》会员编号,即为“xxx”开盘选房的顺序编号; 五、乙方在“xxxx”开盘当天成功选房的,还优先享受如下购房优惠: 一次性付款购房,7天内交齐总房款,另享受98折优惠;
分期付款购房,7天内交齐总房款的50%,内外墙抹灰交时交总房款30%,交房时交总
房款20%;
六、“xxx”项目开盘当天,乙方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本《认筹协议书》及认筹金收费收据至xxx售楼部进行选房,同时认筹金自动转为选房定金;开盘时间以甲方通知选房日为准,乙方在本《认筹协议书》中的联系地址为有效地址,若因乙方联系地址原因无法联系,后果与甲方无关,作为会员享受的优先购房权利及优惠全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