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旁拿历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敏裤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运搜以作出七种类型的判决,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维持判决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撤销判决
1.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
限期履行判决
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变更判决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4.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旦纳吵政行模侍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5.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不适宜适用前四种判决时)确认判决合法或者有效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
违法或者无效1.被告不履行茄档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5.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补充性判决:不适宜适用撤销判决、限期履行判决、变更判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