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扣划我的钱

2024-12-16 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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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我认为法院采取的是财产保全措施,只冻结您银行卡的存款,但还不可能扣划。如果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判决应由您偿还债务,但是您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义务,那么法院会依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这种情况下就会通知银行协助扣划所冻结的资金。

回答2:

  1. 不履行判决义务、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处罚决定的,经利害关系人、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

  2. 对法院的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回答3:

以你的名义借的,你就是借款人,需要还这笔欠款,法院会把多余的钱退给你,不够的继续执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