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利用孩子和我纠缠不清…

2024-11-27 07: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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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婚姻解除了,非你本人自愿情况下她的主张无效。  
二、如果只是性格问题,没有其它过错或实质上影响你们婚姻关系的问题合好重新开始新生活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主要有了孩子,孩子是无故的。就凭你说的双方条件,当初离时她不要抚养费也有想和好的想法,否则不可能不找你要抚养费的,要么就是“她太傻”。 
三、孩子的抚养费你应支付,尽管当时协议中你不承担,但不影响她现在向你提出主张抚养费理由的成立,上法庭会支持她的主张的。还有一点一般人可以不注意,尽管你们离婚了,她带着孩子没有生活来源,你也从法理上有帮扶义务,协助她解决生活困难,比如办理低保或给予经济上的支助等。还有她没有居住地,现居你处你是撵不走她的。所以你闹的头痛,就这样情况有关组织或法律也没办法。  
四、你可以找居委会或妇联给调解一下,看是否有转机。

回答2:

因为性格不和你们就选择了离婚,那当初你们谈婚论嫁的时候就没有发现你们性格不合吗,现在都有孩子了才知道性格不合,你们这样做是将你们的冲动和草率转嫁给无辜的人,你明明知道女方没有独立的生活支柱,却将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更显得你是一个很不靠谱的人。你每次看孩子给孩子点钱,你认为是表现你的愧疚还是你的大度?你站到孩子的角度想想,孩子需要什么;你站到女方的角度想想,你这样做会给女方发出怎样的信号,她会怎样理解?爱是需要奉献的,是从奉献和牺牲中获得的。多反省自己,换位思考,看看是不是可以为了孩子复婚,如果确实不能,你不能(还是不愿?)赶她,你可以选择报警,因为她们已经对你的居住安全构成威胁,侵犯了你的房屋所有权。

回答3:

别管她了,最后一次和她谈孩子抚养权的事不给彻底断联死活和你没关系了。谈完后再也别说话了,话永远说不完

回答4:

我们情况很像,不过我是女方。你多为孩子想想,其实孩子是女人的全部了。很巧,我也是庆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