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一点,离婚并不是小孩就归属某一方所有,而是由一方抚养照顾,另一方付给抚养费。
首先是考虑小孩的年龄问题,如果小孩还在哺乳期内,那么原则上就归母亲抚养;如果母亲实在没有抚养能力,那么也可以由父亲抚养。
其次是如果小孩在哺乳期后,那么小孩的抚养就得考虑有利于小孩的成长为重要的要素。比如:经济条件,能够给小孩的成长环境,还有抚养小孩一方的自身素质等等。
最后,如果小孩在十岁以上应当征求小孩的意思。
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