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家是哪个城市的,我们江浙一带很多城市是根据户口上的人头来算的。你姨夫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我们家那,拆掉的房子只能分房子所占面积的补偿部分,户口人头的补偿部分是没有的。(很多人的老房子都不大,拆迁时又想要个大面积的,所以要贴补一些,如果家庭户里人口多的话,光人口补贴就够了。)
这个东西需要和政府谈,只要你不签字,政府或多或少都会给你的,比如说人头补偿费,或者是给你一个成本家的房子。如果想完全享受有户口的待遇的确是很难。记住一点,拆迁的时候尽量拖延签字,不是教你做钉子户,而是真的要为自己争取权益。
应该是不可以的吧。
为什么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