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人身依附关系松弛的过程:
商周时期的井田制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从春秋战国起,土地私有制(君主土地私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自耕农土地所有制等三种形式)逐渐取而代之,成为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基本形态.大土地所有者通过多种途径,特别是土地兼并获得土地.为了保护自耕农经济,抑制兼并,政府常实行"均田","限田"措施.土地私有制发展和经济发展,明清时期,租佃制度成为主要的方式,导致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关系逐渐减弱,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
或
(战国以来,赋税中以人头税为主,农民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
唐,两税法,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地税,改变了自战国以来的人头税为主的赋税制度,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放松;
清,“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完全废除人头税,说明封建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的进一步减轻。)
中国古代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以两税法为标志),直至取消人头税(以摊丁入亩为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