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赌博而产生的赌债系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债务,因而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作为子女没有义务来偿还赌债。同时,如果子女与父亲之间无发生遗产继承关系,子女对父亲的债务,无清偿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5年4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年9月11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继承法》的上述规定作了如下解释:
3.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4.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
你与你父亲之间并无发生遗产继承关系,因此,对于你父亲的债务,你无清偿的义务。将来你父亲百年之后,如果你继承了你父亲的遗产,那么你作为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你父亲的债务,但以你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你不想继承你父亲的遗产,那么你无义务清偿你父亲的债务。
当然,以上仅仅是从法律角度上讲,从伦理角度来讲,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子不还父债很可能被周围人视为不肖子孙,承受各种异样目光;而债权人也难免会缠着你要求你还父债,所以,还与不还就需要楼主慎重考虑了。
法理依据如下: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案中,你父亲与人赌债的行为,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除赌博本身应当受到处罚外,因赌博而产生的赌债系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债务,因而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是其他的合法债务,则:你父亲在世时,他的债务你没有义务偿还。你父亲去世后(仅为举例,冒犯勿怪),你继承你父亲的遗产的,应当清偿仓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你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你放弃继承的,对他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法律上应该是要还得~~ 但是我个人觉得不应该还,如果儿子有钱,那还好说,儿子没有钱的话 不应该把赌债推到儿子上面担任这是自愿的。我觉得这样比较好~! 如果硬要儿子还得话 我觉得太不合理了~!
不应该,
首先:赌博本身是违法行为,赌博之债不受法律保护,还有就是根基继承法,如没有继承父亲的遗产,也不需要承担其债务。这里的债务不单指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