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要按照既定的方法计提折旧,其固定资产损耗的价值,随着产品的销售,取得货币资金后得到补偿。新的会计制度和老的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主要的不同是:老的方法是固定资产折旧后要冲减原值,而且折旧要专项存储,形成专用基金。而新的办法则不冲减原值,这样更能直观的反映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二者之间的关系,既在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帐上固定资产科目永远反映原值(固定资产清理除外),它和累计折旧科目的差额,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表示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余额,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数额要越来越大,但是它不能超过原值。因为制度规定业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即便是还有使用价值,也不再计提折旧了。我还同意楼上的意见,既累计折旧账户是固定资产账户的调整账户,进一步明确的说累计折旧账户是固定资产账户的备抵调整账户。在新制度中,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不用专项存储,完全参加企业的资金周转,反正企业效益好了,账面上有钱,在考虑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要想什么时候购买就可以随时更新固定资产,借以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能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适用的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但更新改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重新确定折旧方法并计提折旧
除此以为,均应该正常计提折旧。
剩下的年度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原值-已提折旧-减值准备)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均遵循原来的原则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