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写的婚内承诺书,离婚时能有法律效力吗?

2024-11-13 01:38:2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这样签保证书是没有效力的,你如果签的是某某某若出轨,对家庭不负责,愿意净身出户,这样离婚的时候就有效力了。
二、婚内承诺书(保证书),承诺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风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并根据承诺书的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如果一方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违背另一方意愿的手段,迫使另一方作出承诺或者保证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否定该承诺的法律效力。

回答2:

承诺书是否有效,一方面要按照承诺书的内容来进行区分,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另一方面要求签订承诺书时要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胁迫或者欺诈的情形。具体再看承诺书中明确承诺的事项,是关于财产划分或者是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等具体情况需另行分析;除此之外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一方对自己存在的过错行为,承诺改正且不会再犯而订立的承诺书,在离婚时还有可能可以起到证据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的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婚内的承诺书将自己婚前的部分财产或者全部财产表示赠与对方的,该承诺书有效,因为赠与行为是单方意思表示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赠与财产的承诺书最好经过公证。如果是因为一方出现过错,而在婚内签订的承诺书,比如在婚内有发生出轨行为、家庭暴力行为等法定过错的,通过承诺书表示一些积极改正的意思,这种承诺书在离婚时也可以起到一定的证明效果,但是这并非直接证据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以此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来要求对方在财产分割时少分或者请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

回答3:

夫妻可以对双方婚内财产或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进行约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损害赔偿。因此,婚姻保证书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这不等于其一概有效。

回答4:

婚内承诺书属于单方承诺,只要承诺内容合法,是承诺人的真实意识表示,不违反公序良俗,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承诺仅对双方有合同性质的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