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年7月14日以后,制宪议会实际上成了法国最高的行政和立法机关。左右大局的是第三等级的代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代表大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利益的君主立宪派。不久,制宪议会又发布《人权宣言》。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人类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都是不可动摇的人权;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等。宣言揭示了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原则,体现了摧毁君主专制的要求,否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具有进步的历史意义。但在同时又承认了财产的不平等,维护了资产阶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