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扣除中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样的?

2024-12-15 10:35:3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新个税扣除中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回答2: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理解一:谁能扣?(两类人)

  1.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的纳税人;
    注:本科及以下可以选择本人扣除,也可以选择父母扣除;本科以上(不含本科)只能本人扣除。2.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的纳税人。

  2. 理解二:扣多少?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教育期间400元/月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3600元/年定额扣除。

理解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都包括哪些?

包括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教育。

理解四: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都包括哪些?与财会类相关的证书有哪些可以扣除?

1.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140项,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59项(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这些职业资格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的行业领域。

2.与财会类专业相关的主要证书主要包括:
准入类:
(1)注册会计师
(2)会计从业资格(目前已取消)
水平评价类: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
(2)资产评估师
(3)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4)税务师
(5)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5)银行业专业人员技术资格
(6)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

理解五:什么时候能扣?

  1.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月定额扣除。

2.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

注:取得相关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

由于专项扣除政策是2019.1.1开始执行,因此该证书应为2019年之后取得。

理解六:取得会计类相关证书后的继续教育,符合政策中的扣除标准吗?

2018年取得的证书不能按照继续教育进行专项附加扣除。而2019年,在取得证书后的继续教育,则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的继续教育扣除范围,“办法”中的继续教育实质上指的是人员从业后的教育(如参加注册会计师、职称类考试而取得相关证书),而与我们平时所说的取得证书后的证书继续教育不是一回事。

理解七:继续教育专项扣除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需要纳税人提供。教育部门负责提供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2.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理解八:报送继续教育相关表格时,都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如下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与继续教育相关的信息主要有: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当前继续教育起始时间;继续教育阶段。

(2)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型、证书名称、编号、发证机关及发证(批准)日期。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您为我们点赞及关注我们,谢谢。

回答3: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
点击了解会计报考相关条件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采用的是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的方式,自考,成考,在职研究生等非全日制的继续教育学历在获得学籍后都可以享受该专项附加扣除。
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恒企教育。
恒企会计是恒企教育集团于11年创办,秉承“把经验传递给有梦想的人”的企业使命,凭借超强的师资团队为学员打造了行业领先的会计实战型课程体系,更有全景式贴身服务保障学员学习效果,为社会输送大批优秀的会计精英人才。

回答4: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回答5:

首先是境内学历,每月400,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比如,你读了在职硕士,那么你可以享受每个月4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最多享受两年。如果你要继续读博,可以再享受两年。
其次是职业资格,比如你要学的一门技术或者技能,取得证书的当年可以直接扣掉3600元。假如,你读的是成人本科及以下,也可以选择由父母扣除。
并且,如果在读期间,你如果因病或者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还在,那这个扣除依然有效。甚至寒暑假也有效。
申报的时候,记得要把证书备好,在个人所得税App里申报。
更多税务问题上“51个税问答”小程序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