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最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7-04-2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三条: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也就是一个地级市内的不用开外管证,跨地级市的需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