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问题起诉到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对方承诺按期还款,可时间到了,还是没还,法院也是托时间一样

2024-11-24 13:55:2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债权债务纠纷,经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调解书经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经人民法院调查确认,被执行人有给付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载明的给付义务,依法应当对其予以司法拘留、罚款等处罚。经两次人民法院行政处罚后,仍然拒不执行生效调解书所载明的给付义务的,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2、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11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13条

回答2:

可直接持法院的调解书到法院执行局去申请执行即可。

回答3:

债务人不按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偿还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回答4:

可以提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