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判决书没有房产证房子属于谁?

2024-12-05 13: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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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房产证没有关系,可以拿法院判决书直接过户。对方在房产证被持有判决书方依法变更前办理的话是有效,但是可以根据法院判决书要求重新变更。

根据《物权法》

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房屋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有权机关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办理的房屋登记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登记与有关文书内容不一致的除外。

房屋登记机构作出未改变登记内容的换发、补发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更新登记簿的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屋登记机构在行政诉讼法施行前作出的房屋登记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权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回答2:

1.判决书比房产证管用,同样情形下判决书是确权效力大于房产证的效力,依据是物权法28条
2.直接拿判决书去办理房产证,或者办理房产证的变更是可以的
3.他在房产证被你依法变更前办理的话是有效,但是你可以根据你的判决书要求重新变更
4.如果你拿到房子不打算转让,可以不办理房产证,但是要转让就必须先办证再转让,依据是物权法31条
5.建议还是直接拿判决书去房产局办证,免得被你前夫偷偷拿去卖了,到时候没房产证就不能依法主张自己的利益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3:

1.判决书比房产证管用,同样情形下判决书是确权效力大于房产证的效力,依据是物权法28条
2.直接拿判决书去办理房产证,或者办理房产证的变更是可以的
3.他在房产证被你依法变更前办理的话是有效,但是你可以根据你的判决书要求重新变更
4.如果你拿到房子不打算转让,可以不办理房产证,但是要转让就必须先办证再转让,依据是物权法31条
5.建议还是直接拿判决书去房产局办证,免得被你前夫偷偷拿去卖了,到时候没房产证就不能依法主张自己的利益

回答4:

房屋产权取得方可凭离异协议书或法院离婚裁定通知书向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如未还清贷款的房屋,无法进行变更。还清贷款后可以通过过户程序变更。不需要原配偶到场签字。

“裁定通知书”与“判决书”是不同的法律文件,“裁定书通知书”是民事案件终结执行书。

法院判决书下达后允许当事人上诉,法院可能会因上诉改判。如你的判决书已过上诉期或没有出现改判,请您向法院申请”裁定通知书”后提供给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回答5:

可以拿着判决书到房产登记管理中心要求过户。如果房子本来就没有房产证,那么可以据判决书直接办理房产证。

判决书已经把房产确权了。即使他在那边办了房产证,也是可以据判决书更正的。不过如果他据房产证卖了该房产的话,不知情的第三人也有权拥有该房产。
所以,如果您想拥有该房产,最好尽快办理。